城事
雷家店镇“三个严格”提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质效
时间:[2023-08-03]  作者:[付义平 董益]  来源:[鄂东晚报]

鄂东晚报全媒体讯(通讯员付义平 董益)7月21日,英山县雷家店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受到县财政局表彰。

为了把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这项惠农政策用足用活,近年来,雷家店镇边实施边总结,采取“三个严格”的举措提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质效。

严格申报。该镇各村申报的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保村民的事自己作主,扩大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的知晓率,提高农民的积极性。讨论通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切实可行,制订详细的项目规划和项目管护制度。

严格压缩比例。该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不搞遍地开花,不撒“胡椒面”。严格压缩比例,控制数量,统筹安排。分“三个一批”,即申报一批、规划一批、培植一批。该镇每年上报时,优先考虑工作积极、项目真实可行、群众愿望迫切、基础牢固的行政村;实行真做事、会做事、做成事的村优先,不想做事、不会做事、做不成事的村坚决不申报。

严格监管。该镇严格制订具体的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做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基础性工作。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签订正式合同,加强施工前、中、后的监管,全程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用到实处,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项目的验收必须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联村干部、财政专管员同时现场检查验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村级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项目验收后,及时制订工程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协议,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资金拨付时,项目村必须与财政所签订资金管理责任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制度,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村民监督,严禁套取、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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